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御寶澤授權
發布時間:2013.08.20
御寶澤授權
2005年9月4日由國家衛生部、農業部、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、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、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聯合批準“罌粟籽僅允許榨取油脂食用”;2006年6月6日國家衛生部批準“御米油(罌粟籽油)為新資源食品,御米油這種極具營養價值的天然綠色珍稀植物油終于完全“解禁”了。
2010年3月9日國家衛生部根據2007年最新《新資源食品管理辦法(衛生部令第56號)》批準御米油等7種物品為新資源食品。批號為【衛生部2010年第3號】。同時廢除2006年御米油批號:衛新食試字號產品。(備注:1.僅限用于食用油。不得再生產加工其他食品、食品添加劑。2.標簽、說明書中應當標注不適宜人群和食用限量。3.生產經營御米油應符合《關于加強罌粟籽食品監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衛監督發〔2005〕349號)的要求。)